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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二大提出,在農村和城市,都要鼓勵勞動者個體經濟在國家規定的范圍內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適當發展,作為公有制經濟的必要的、有益的補充。
黨的十三大提出,對于城鄉合作經濟、個體經濟和私營經濟,都要繼續鼓勵它們發展。
1992年春,鄧小平在視察南方的重要講話中,提出只要是有利于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活力,有利于增強社會主義國家的綜合國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無論是發展公有制經濟,還是非公有制經濟,都是社會主義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黨的十四大指出,以公有制包括全民和集體所有制經濟為主體,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外資經濟為補充,多種經濟成分長期發展,不同經濟形式還可以實行聯合經營。
黨的十五大指出,要把公有制經濟為主體的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上升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
黨的十六大報告把私營經濟的地位和作用提高到“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的高度。
黨的十七大指出,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健全現代市場體系。
黨的十八大強調,要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
黨的十九大指出,要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要努力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