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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工作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從黨和國家事業的戰略全局出發,針對我國宗教工作和宗教問題發表了一系列重要講話、作出了重要指示,提出了關于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觀點和新要求,形成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論述,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強調,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堅持我國宗教的中國化方向,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這一重要論述深刻揭示了宗教生存發展的客觀規律,豐富了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的內涵,為我們緊密結合西藏實際,在新時代新形勢下全面提高藏傳佛教工作水平,積極引導藏傳佛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藏傳佛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是歷史發展的必然
宗教是人類歷史發展到一定階段的歷史現象,宗教的生存和發展完全取決于是否適應于所處的社會。宗教必須適應所處的社會制度和人文環境,逐步實現本土化;必須隨著社會變遷而進行自身改革調適,否則也會被邊緣化甚至淘汰。綜觀人類歷史上產生的許多宗教,能夠續存今日的并不多,大多數宗教因不適應社會發展而消失在歷史的長河中。西藏是以藏族為主體的邊疆民族自治區,藏傳佛教是西藏的主要宗教,歷史悠久、影響深遠。自原始苯教產生以來,不斷地吸收祖國中原地區和周邊佛教文化,逐步形成了當今本土化獨具特色的藏傳佛教。藏傳佛教自身發展的歷史表明,無論是寧瑪派、薩迦派還是噶舉派、格魯派,此消彼長都與自身是否進行改革調適、適應當時社會形勢息息相關,“諸法因緣生”,佛教起之于、興之于“人間因緣”,因而不只是關心來世,還要關懷人間,深入人間,奉獻人間,而這個“人間”也不是一成不變的人間。這些道理,實質上反映了任何宗教都要調整甚至改革自身,與時俱進,與世俗社會相協調、相適應的規律。宗喀巴高樹戒律的法幢、進行宗教改革,以至格魯派在藏傳佛教的后起,便是藏傳佛教自我調節以適應社會發展的最好印證。
藏傳佛教不僅是中國佛教文化,更是中華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在藏傳佛教發展歷史上,歷代中央政府對西藏的宗教問題十分關注。元代封薩迦派八思巴為國師,建立“政教合一制度”;明代“多封眾建”,以眾法王治理西藏;清代以扶持格魯派治理西藏。藏傳佛教的歷史發展證明了西藏各教派的形成,此起彼伏,都是順應了當時的社會政治大勢。“順勢者生,逆勢者亡。”凡是順應政治大勢、服從中央政府、得到中央政府大力扶持的,就會迅速發展;反之,勢力則會萎縮。藏傳佛教能夠綿延至今,究其原因在于不斷適應西藏社會的變化,在促進自身發展的同時不斷調適、不斷改造、不斷革新,從而適應不同的時代和社會。藏傳佛教與所處社會相適應是藏傳佛教生存發展的歷史規律。如果說藏傳佛教歷史表明的是其“本土化”的適應過程,那么當今時代藏傳佛教則是在本土化的基礎上,不斷地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藏傳佛教只有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才能長期健康發展下去,這是歷史發展的必然。
二、藏傳佛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是牢牢堅持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的本質要求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做好黨的宗教工作,把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堅持好,關鍵要在“導”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準,做到“導”之有方,“導”之有力,“導”之有效,牢牢把握宗教工作主動權。習近平總書記這一重要論述,對于正確對待宗教,全面深刻理解和堅持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積極引導藏傳佛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具有重要意義。
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即全面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這個基本方針是我們黨堅持馬克思主義宗教觀,從我國國情和宗教具體實際出發,汲取正反兩方面經驗制定出來的,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宗教理論的重要內容。其核心要義就是“保護、管理、引導、服務”,從而最大限度地發揮宗教的積極作用,最大限度地抑制宗教的消極作用,團結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為經濟社會發展作貢獻。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包含了重大政策和原則,特別是明確了宗教工作的根本方向和目的,也是“導”的根本指向,這就是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在西藏,牢牢堅持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做好藏傳佛教工作,首先必須要掌握和運用好重大政策和原則。就是要充分認清西藏的特殊區情,尊重和保護各族群眾宗教信仰自由權利,依法保護正常的藏傳佛教活動,維護各級佛教協會、藏傳佛教活動場所以及藏傳佛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的合法權益。就是要充分體現依法治藏原則,堅持藏傳佛教工作法治化,嚴格貫徹實施國家新修訂的《宗教事務條例》和《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及其它法律法規,制定出臺配套完備的西藏地方法規,按照保護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極端、抵御滲透、打擊犯罪的原則,依法管理藏傳佛教事務,不允許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確保藏傳佛教正常秩序。就是要充分認清西藏社會存在的特殊矛盾依然是各族人民同以十四世達賴集團為代表的分裂勢力之間的矛盾,堅決清理十四世達賴利用藏傳佛教產生的負面影響。十四世達賴是圖謀“西藏獨立”的分裂主義政治集團的總頭子,是國際反華勢力的忠實工具,是在西藏制造社會動亂的總根源,是阻撓藏傳佛教建立正常秩序的最大障礙,是披著宗教外衣禍藏亂教的政客;十四世達賴打著藏傳佛教的旗號,做了許多嚴重違背藏傳佛教教義和戒律、肆意破壞藏傳佛教正常秩序的事情,把有著悠久歷史、有著廣泛影響、有著眾多信教群眾、有著嚴格戒律的藏傳佛教,當成自己及其追隨者分裂祖國、破壞西藏發展穩定的政治工具,阻礙和破壞了藏傳佛教健康有序發展,在信教群眾中產生許多負面影響,只有堅決清除這些負面影響,藏傳佛教才能回歸本來。要把堅持獨立自主自辦作為藏傳佛教界必須遵循的原則,把不受境外勢力操控作為寺廟管理的底線,充分認清十四世達賴集團禍藏亂教、分裂祖國的反動本質和險惡用心,牢固樹立“團結穩定是福、分裂動亂是禍”的思想,堅決與十四世達賴集團的分裂滲透破壞活動作斗爭。
掌握和運用好藏傳佛教工作的重大政策和原則,根本方向和目的是積極引導藏傳佛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只有掌握好、運用好藏傳佛教工作的重大政策和原則,切實做到“導”之有方(就是遵循藏傳佛教內在規律和本質要求,掌握科學方法加以引導),“導”之有力(就是通過加強領導,健全機制,落實措施,形成強大合力),“導”之有效(就是用實踐檢驗工作方法的正確性和合理性,是做好工作的落腳點),才能最終達到“相適應”的根本方向和目的,實現“導”的根本指向。這是一個有機的整體。毫無疑問,藏傳佛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是牢牢堅持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的本質要求。
三、積極引導藏傳佛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必須堅持中國化方向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必須堅持中國化方向。這是宗教工作的大方向。宗教與所處的社會相適應,是宗教生存發展的歷史規律。堅持中國化方向不是一種主觀意愿,而是對社會發展規律的尊重,對宗教生存發展規律的把握。堅持中國化方向,是我國五大宗教生存和發展的內在要求和必然選擇,藏傳佛教當然也毫不例外。
如前所述,藏傳佛教從來不是一成不變的,一部藏傳佛教上千年的發展史,就是一部不斷適應社會、順應大勢、緊跟潮流,不斷本土化、中國化的歷史。我們今天講的“中國化”既具有藏傳佛教應當適應中國社會的一般意義,更具有藏傳佛教應當適應當今時代中國社會的特定意義。這不單單是指傳統中國,更重要的是指當代中國。事物總是發展變化的,舊的矛盾解決后又會產生新的矛盾,新矛盾仍在變化,事物一旦停止變化,就會死亡,藏傳佛教同樣如此。堅持藏傳佛教的中國化方向,不但要用中華優秀文化浸潤藏傳佛教,還要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教育藏傳佛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使藏傳佛教既要與中國傳統文化相適應,又要跟上時代步伐,與中國當今時代文化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相適應。中國化程度決定了相適應程度。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的,只有堅持中國化方向的宗教,只有實現了中國化的宗教,才能更好與我國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在我國社會發展進步中發揮積極作用。
當今時代,堅持、鞏固、深化宗教的中國化方向,為積極引導藏傳佛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提供了正確路徑,對全面做好藏傳佛教工作具有重要的意義。它是充分尊重藏傳佛教生存發展的必然要求,是積極引導藏傳佛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重要任務,是推動解決藏傳佛教領域突出問題的戰略舉措,是充分發揮藏傳佛教積極作用的關鍵所在。
堅持藏傳佛教中國化方向,就是要在政治上自覺認同、在文化上自覺融合、在社會上自覺適應,與社會發展同步、與時代進步同頻,成為促進西藏長足發展和長治久安的和諧因素與積極力量。
(一)在政治上自覺認同。核心是不斷增強“四個自信”“五個認同”,自覺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堅定維護祖國統一、民族團結、社會穩定、法律權威,堅決服從政府對宗教事務的依法管理。貫徹落實“把堅持獨立自主自辦作為藏傳佛教界必須遵循的原則,把不受境外勢力操控作為寺廟管理的底線”的重大要求,旗幟鮮明反對分裂,堅決與十四世達賴和達賴集團劃清界線。
(二)在文化上自覺融合。就是要清楚地認識到,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當代中國精神的集中體現,它所倡導的價值觀具有強大的道義力量,它所昭示的前進方向契合中國各族人民的美好愿景。必須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來引領和教育藏傳佛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的重大要求,弘揚中華民族優良傳統,深入挖掘教規教義中有利于社會和諧、時代進步、健康文明的內容,發揚揚善抑惡、平等寬容等積極思想,面向普通僧尼、普通信教群眾,作出適應新時代、弘揚主旋律、傳遞正能量的闡釋。
(三)在社會上自覺適應。要著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美好目標,積極做到“自治其心、自凈其心”、自覺踐行“諸惡莫做、眾善奉行”,秉持“莊嚴國土、利樂有情”的佛陀教誨,積極教育寺廟僧尼、引導信教群眾,為維護社會穩定、推進社會發展、促進社會和諧作出積極貢獻;要履行社會責任,發揚濟世利人、扶貧濟苦的優良傳統,不斷探索和拓展服務社會的新途徑。
當前最重要最現實的任務,就是必須正確認識和把握藏傳佛教的兩重性,最大限度地抑制藏傳佛教的消極作用,堅決防止形成“宗教熱”,這也是做好“導”的基本要求。我國已進入了新時代,黨的十九大繪制了新時代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宏偉藍圖,西藏各族人民對美好生活充滿期盼,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正在奔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進程中。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黨的奮斗目標,我們黨堅持的是讓人民群眾過上幸福生活,這也是藏傳佛教普度眾生之本意。但是我區在藏傳佛教領域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尤其是藏傳佛教的消極作用影響和制約著全面小康社會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進程,影響和制約著當前我區經濟社會的發展穩定,還直接抑制著各族群眾對今生美好生活的期盼、影響著他們過上健康文明的生活。因此,必須要堅持藏傳佛教中國化方向,積極淡化藏傳佛教的消極影響,引導和教育信教群眾積極融入現代化文明生活,正確對待現世和來世、世俗與神靈的關系,理性看待宗教,轉變觀念、崇尚科學,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要將廣大群眾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發展生產、勤勞致富、改善生活上來,攜手譜寫中國夢西藏篇章,過好今生幸福生活。
堅持藏傳佛教中國化方向的任務十分繁重,不僅需要黨和政府做出積極努力,還要通過引導,使藏傳佛教界認識到堅持中國化方向直接關乎藏傳佛教的前途命運,從而發揮、調動藏傳佛教界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其自覺地加以推進。
(一)加強法治和制度建設。要不斷加強藏傳佛教領域法治化建設,嚴格貫徹實施國家新修訂的《宗教事務條例》和《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及其它法律法規,制定出臺配套完備的西藏地方法規,要不斷強化和鞏固寺廟民主改革成果,完善制度,切實提高宗教活動場所法治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加大法治宣傳力度,用國法引領和規范教規。為堅持藏傳佛教中國化方向提供法治和制度保障。
(二)加強思想文化建設。要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引導和支持藏傳佛教界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要義、傳統儀軌等的同時,深入發掘藏傳佛教教規教義中有利于社會和諧、時代進步、健康文明的思想,對藏傳佛教思想、教規教義作出符合時代進步要求的新闡釋。要與時俱進,弘揚藏傳佛教文化中積極向上的內容,摒棄藏傳佛教文化中消極內容,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相契合,同中華文化、中華傳統美德相融合。為堅持藏傳佛教中國化方向提供思想文化支撐。
(三)加強宗教團體建設。充分發揮佛教協會在黨和政府聯系僧尼和信教群眾中的橋梁紐帶作用,支持佛教協會在藏傳佛教內部事務中發揮積極作用,鼓勵他們在堅持藏傳佛教中國化方向中發揮主體作用,努力建設政治上可信、作風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質領導班子,不斷增強其在廣大僧尼和信教群眾中的影響力和凝聚力。為堅持藏傳佛教中國化方向提供特殊力量支持。
(四)加強宗教人士培養。堅持藏傳佛教中國化方向,必須重視藏傳佛教人才培養,要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詣、品德上能服眾、關鍵時起作用”的標準加強藏傳佛教教職人員的隊伍建設。對藏傳佛教界人士不僅要重視佛學教育,還必須重視國民教育、法治教育、政治教育、文化教育,特別是要大力進行中華民族發展史和民族團結進步的教育,使其成為促進藏傳佛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骨干力量。要支持高標準辦好西藏佛學院及其分院,堅持愛國愛教的正確辦學方向,探索現代藏傳佛教教育和傳統藏傳佛教教育相結合的模式,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西藏特點的藏傳佛教辦學之路。為堅持藏傳佛教中國化方向提供專業人才保證。
積極引導藏傳佛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是做好藏傳佛教工作的根本方向和目的,事關促進西藏長足發展和長治久安的大局。堅持藏傳佛教中國化方向是一個漸進的歷史過程,我們要充分尊重社會發展規律,切實把握藏傳佛教發展規律,不斷推進藏傳佛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